关于转发《关于评选首届“长江学子”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》的通知
鄂二师学工(2013)第70号
关于转发《关于评选首届“长江学子”优秀大学毕业生
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院(系):
现将新华通讯社湖北分社和湖北省教育厅《关于评选首届“长江学子”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》(新发文〔2013〕鄂社字61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执行。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院(系)要将本通知原原本本传达给2014届全体本、专科毕业生,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文件,做好报名组织工作,做到公平公正、公开透明。
二、各院(系)在本单位报名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初选,评选出1名符合评审标准,在学术创新、自主创业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优秀毕业生参加学校的复选。学校将综合各院(系)报送的参选人情况组织复选,最终选定1-2名学生作为推荐人参加省级评选。
三、请各院(系)认真做好初选工作,紧靠评选要求,综合评价学生素质,做到优中选优,宁缺毋滥,于12月20日前将《首届“长江学子”评选推荐表》与个人事迹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送至学工部203办公室夏锐老师处,电话:87943792。
附件:《关于评选首届“长江学子”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》
2013年12月2日